境外旅游首选紧急援助保障

现在的人们越来越有危机意识,购买保险成了一种保障。喜欢出门游玩的更会选择保险。下面明星保险就来说说境外旅游首选紧急援助保障。

在异国,当游客举目无亲又语言不通,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或突患疾病时,最需要的是在当地得到及时救援。平安保险专家提醒,买境外旅游险是办理签证的前提条件,出境前应首选境外紧急援助保障。

所谓紧急援助保障,是指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组织联手推出的旅游救助保险险种。

目前,国内多数保险公司都与SOS等境外救援机构推出了24小时境外紧急救援服务。一旦客户在境外出险,只要与投保公司合作的救援机构取得联系,救援公司就会提供一条龙服务,包括治疗救援、安排家人到境外探病等,并可提前垫付住院医疗费用。

投保境外旅游险选择多大保额最为合适?平安保险专家介绍,这需要根据自身的风险保障需求而定。据了解,平安境外旅游意外险之“快乐旅程E款”,提供了经济型、全面型和豪华型3个等级的保障,满足不同消费层游客的保障需求。为方便游客节省签证时间,“快乐旅程E款”的境外旅游意外险投保后无需等到纸质保单到手才去签证,只需将彩色的电子保单打印出来,便可以直接用于签证。

变额年金和共同基金的比较

保险是越来越多人的购买,但是保险相关的知识也不少。下面明星保险就来说说变额年金和共同基金的比较。

近期,在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通知》短短一个月后,国内首款变额年金保险问世。对于变额年金而言,消费者对其有多少了解呢?笔者对变额年金和共同基金进行比较,让消费者对其有更加充分的了解。

变额年金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在这个合同条件下,保险人同意按合同规定,定期支付给投保人年金;同时,投保人要为购买这一保险支付趸交保费或期交保费。变额年金给投保人提供了一系列的投资选择工具。变额年金保单所有者投资账户的价值取决于所选择的投资组合的表现。实际上,变额年金的投资组合就是一个典型的共同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证券、货币市场工具或三者的结合。尽管变额年金可以投资于共同基金,但是变额年金和共同基金在某些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首先,变额年金可以让保单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在剩余的生命中获得定期的给付。这一特征使得投保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长寿风险,从而可以有效避免在社会保障水平低下、个人补充养老严重匮乏的环境下,长寿风险给家庭和谐生活及社会健康发展带来的严重影响。

其次,变额年金还提供死亡给付。如果投保人在年金开始给付之前死亡的话,那么其受益人可以保证得到一定数额的给付,通常这一给付至少会是投保人所缴纳的保费。通常情况下的死亡给付是高于账户价值的。

最后,变额年金有税收递延的优点。这意味着投保人在领取年金之前,账户里的投资收益是不用交税的,直到领取时才开始交税。并且,投保人也可以在变额年金的有效期内更换投资组合,不必再交税。通常情况下,税收递延的优势在长期投资中会有明显的体现。

以上三点是变额年金和共同基金的重大差别,然而两者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共同点:二者都会面临投资风险。值得消费者注意的是,变额年金是一种适合长期投资的保险产品,对于看重短期投资收益的消费者而言,不是一款合适的产品,因为在短期内,变额年金税收递延的作用体现不充分,并且还会面临保险公司收取退保费用的风险,从而带来一定的损失。

赴港投保的好与坏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买保险,也开始赴港投保这是为什么呢?有什么好处或坏处呢?下面明星保险就说说。
香港保险业监理处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香港个人寿险新单保费中,内地居民所缴保费较去年同期急升逾八成。这表明内地居民赴香港投保的热情正在不断升温。内地居民看中的是香港这一国际金融中心保费低、收益高,但也不能忽视汇率、理赔纠纷等诸多风险。

赴港投保之“利”

保费低 收益高

统计数据显示,香港今年首季个人人寿保险新做保单保费为169亿港元,较去年同期增逾三成,其中内地客户所投的新做保单保费占9.9%,近16.73亿港元,较去年同期急升逾八成。

记者调查发现,香港保险的低投入高收益是吸引内地居民购买的最大原因。一位香港保险代理居民介绍,由于香港保险市场竞争更激烈,价格相对更便宜,购买寿险附加重大疾病险,费率一般仅为内地的1/2甚至1/3。

除了费率外,收益率也是香港保险产品吸引内地居民的一大优势。据悉,目前内地保险产品的预期收益率通常在3%至5%之间,而香港险资由于具有更广泛的投资渠道而有望获得高收益。了解香港保险市场的人士介绍,香港险企在世界各地投资回报潜力最大的项目,收益率通常高于5%,有时高达10%。

一位曾经在香港投保的人士解释,保障范围广也是其选购香港保险的原因之一。例如,香港的重大疾病险包括除皮肤癌外的38种疾病,而内地最多的险种也仅包括32种。在香港投保医疗险和健康险,在因病住院后,只要有住院发票和医生出具的证明,保险公司便会进行全额赔付,鲜见内地保单中关于医疗品种的限制。

赴港投保之“弊”

理赔不便 汇率风险

内地保险公司人士指出,投保的目的是为了享受服务,如果离香港很远发生风险办理理赔较不方便,更何况存在较大的汇率风险。

内地居民赴港投保,往往是在旅游时购买要约,与当地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此类保单适用海外保险公司营业所在地港澳地区的法律,其权益受香港当地法律的支持,但不受内地法律的保护。因此,有关保险专家提醒,如果发生法律纠纷,投保人就需要与香港当地的法律机构接洽,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有时需要请当地律师代理,维权成本较高。

同时,不容忽视的还有,赴港投保还将面临汇率风险。“如果在香港购买保险,那么都将以港元理赔或给付。”保险业人士解释,港元是直接与美元挂钩的,而自2005年汇改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连续升值,因此存在明显的汇率风险。

不过,去年《香港银行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的签订,使香港的金融机构开发和推广人民币投资产品进入“无障碍时代”,这就意味一些原来只能以港元结算的香港保险产品现在也能用人民币购买了。由此,汇率风险的降低让不少内地居民“心动”。

该不该投保引关注

“到香港投保值不值”成为很多旅游者谈论的话题。在保险专家看来,这不能一概而论。

对外经贸大学一位保险专家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情况理性判断。“一般而言,经济基础条件好,具有较好风险承受能力的内地居民可以考虑购买港险,有移民倾向的内地居民也可以购买。”该专家指出,在具体险种上,寿险、重疾险比较适宜,因为这类险种的有效期限长,理赔频率不会太高,分红险也是注重收益的投资者可以考虑的。不过,由于境内外医疗判断标准存在差异,一旦不认同判定标准,就会造成赔付问题。

另有国内保险业人士认为,尽管香港保险市场成熟,但由于监管环境较为宽松,保险公司经营风险明显增加,内地投保人对境外保险公司的信息掌握不多,一旦发生重大风险,难以做出快速反应而使利益受损。

内地保险业人士也认为,发生理赔后要适用港澳或其他国家地区的法律,费时费力。一旦发生争议,投保人需要向香港或澳门的法院起诉,而内地的各种证明未必会得到港澳律师的认可,官司打起来,无疑耗时耗力,因此不建议赴港投保。

赴港投保“五步”曲

香港保险市场较为成熟,当地保险公司均采取“严核保,宽理赔”的经营理念,在投保时要遵循严格的流程,理赔时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理赔纠纷。

通常而言,内地居民赴港投保有两种途径。一是香港保险公司的营销人员到内地销售、签单并通过伪造入境记录让保单生效;另一种就是内地居民过境香港,在停留期间购买香港保险产品。前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地下保单”,后者是得到香港法律承认的有效保单。

合法的赴港投保流程大概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购买正规的香港保险需投保人亲自来港,如果是父母为不满18岁的儿女投保,孩子无须来港;

投保时除了旅行证件外,还需要携带身份证,父母为孩子投保则需要携带孩子的出生证;

投保人投保申请须由保险公司查验,备案投保人的有关身份证件和入境证明等文件,以确保投保人购买保单之日在香港,从而保证保单的合法性;

在确定可以有效投保的基础上,投保人在保险代理人的帮助下,如实填写保险申请书以及相关文件;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须在香港银行办理一张银行卡,存进缴纳保费所需的款项。今后每年缴费时可以通过银行进行转账,但需要一定的手续费。

此外,内地居民赴港投保应该在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核实保险经纪公司和保险公司的资质,并确认保险代理人的资格。

合理投资分红险

保险的险种有很多,每种保险有每种的作用。下面明星保险就说说合理投资分红险。

5月份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5.5%,创下2008年8月(4.9%)以来的34个月新高。从目前情况看,通胀难言见顶,手中资产能否跑赢CPI成为坊间最为关心的话题。各家险企不失时机地紧随市场需求,轮番推出“抗通胀”的保险产品。

然而,原本并列投资型保险三大主力的投连险风光不再,万能险也在多次加息之后结算利率不断调降,甚至已抵不过5年期定期存款。就在投连险、万能险对投保人的吸引力锐减之际,以抵御通胀而著称的分红险在市场上“独占鳌头”。仅今年上半年,便有数十款“分红险”主打产品粉墨登场,如太平人寿的“金悦人生步步高理财计划”、中意人寿的“金享年年”、信诚人寿的“六福盈门”、中国人寿的“福禄双喜”等等。

分红险果真能够发挥抗通胀的功能吗?消费者又该如何辨别购买分红险?记者邀请到在寿险领域有着多年从业经验的三位保险专家对上述问题给予解答。

分红险抗“通胀”凸显优势

分红险被业内认为是保险家族抗通胀的主角,在提供保障功能的同时,也有可观的红利返还。分红险之所以具备抵抗通胀的能力,是因为分红险的收益与当前的利率以及保险公司的投资业绩挂钩。”

“事实上,分红险产品主要投资于与利率相关的产品,如债券、银行协议存款、大型基建项目等,投资风格较为稳健,通胀预期下,一旦加息,债券收益走高,将提高分红险的投资回报。在当前负利率时期,分红保险可以在保证固定保额满期返还的基础上,由保险公司集中庞大保险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保单持有人则可以分享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

若将其与投连险和万能险相比较,“分红险的投资风险由保险公司和客户共同承担,其最大优势表现为资金安全、收益稳健。分红险有预定利率,保险公司每年将可分配盈余的70%-80%分给分红险保单持有人。”

以太平人寿的某款分红险为例,其采取的方式是增额分红,将年度红利以增加基本保额的方式来分配,当年度红利也进入下一年度红利分配的基础,保证保额年年递增。这就使按保额一定比例给付的生存金也相应增加,起到一个“放大器”的作用,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累积的增额分红越来越多,放大的效果更明显,达到抗通胀的功能。

投保还需多角度甄选

那么,面对市场热捧的分红险产品,消费者应如何辨别购买?

信诚人寿保险专家表示:“客户购买分红保险,一般是既看中其收益,同时又看中其可满足保险保障、理财规划方面的需求。”

该专家认为,若从收益角度看,影响收益高低的因素主要是保险公司分红资产的实际收益,但是仅从收益高低判断各家公司分红产品的竞争力是较为片面的,应注重结合客户的实际需求来进行分析,并根据不同保险公司的品牌、服务、专业性来选择分红产品,比如应将保险公司的运作效率、理赔实际经验等也纳入考察范围。

与此同时,保险专家还提醒消费者,分红险一般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投资型分红险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保障型分红险与传统保险产品功能一致,侧重给投保人提供灾害保障,分红只是附带功能。因此,投资类分红险比较适合高收入人群购买,而侧重保障需求的消费者可选择一些保险期限较长、保障功能较强的保障型保险产品。另外,收入不稳定的家庭不宜购买分红险。

家庭理财避免三大误区

一边是如脱缰野马不断走高的CPI,另一边是日益红火的理财产品,怎样的抉择才能使手中资金的效益最大化?中意人寿保险专家指出,家庭理财要想拿到好的“成绩单”,应该避免走入以下几个误区。

误区一:“定期存款最安全”。定期存款虽然经数轮加息后具备了不错的收益率,但定存无法息涨随涨的短板使其难以独立担当抵御通胀的重任,且一旦发生意外事故,无法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误区二:“收益越高越好”。风险与收益成正比,高收益预期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投连险的概念与特点

保险越来越被人认可,下面明星保险就说一说众多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中的其中一种,​投连险的概念与特点。

什么是投资连结保险?

1、投资帐户内的资金由保险公司的投资专家负责投资运作,客户享有全部投资收益,同时承担相应投资风险。

2、除了具有保险保障外,保单的现金价值直接与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挂钩的寿险产品;

3、缴付的保费一部分用来购买由保险公司设立的投资帐户中的投资单位,一部分购买寿险保障;

投资连结保险有什么特点?

1、同股票、基金类似,投连账户中的资产由若干个标价清晰的投资单位组成,资金收益体现为单位价格的增加。

2、投连保险更强调客户资金的投资功能。

3、投连产品当中可包含多个不同类型(根据投资对象分类)的投资账户供客户选择,客户购买后资金将直接进入其选择的投资账户。

4、户享有投连账户中的全部资金收益,保险公司不参与任何收益分配而只收取相应管理费用,同时客户要承担对应投资风险。

5、投连产品同时可以向客户提供人身风险保障功能,保障责任可多可少,客户购买保障发生的费用及其他投连产品规定向客户收取的管理费用均定期从客户的投资账户中扣除。

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将决定保险金支付给谁

​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重视人身保险,因为投保该险种后,投保人必须知道,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非常重要,下面明星保险就说说人身保险受益人的指定将决定保险金支付给谁。

人身保险的死亡保险金的领取有保险受益与法定继承两种形式,前者是由被保险人指定保险金的受益人,将保险金作为财产赠予受益人,后者则是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分配。投保时做好规划,一方面能避免保险金的继承纠纷,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保险金成为遗产,不必用于偿还债务且可免征遗产税。

身故理赔金不需抵债

不久前,张先生外出遭遇车祸不幸身故。由于其生前购买过10万元的人寿保险,并指定其独生女儿为受益人,因此,张先生的女儿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金。

但意外的是,张先生生前的朋友王先生找上门来。原来,张先生早前做生意时,曾向他借过3万元现金用于资金周转救急(当时未写借条)。听说张先生的保险理赔金已经到位,所以王先生希望能拿理赔金来抵偿债务。

对此,张先生的女儿很无奈,因为她并不知道父亲生前向朋友借钱的事。虽然从道德上讲,如果父亲生前确实负有债务,那么作为子女应当及时偿还。但她也很迷惑,是否理赔金就必须要用于抵偿父亲生前的债务呢?

点评: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单中指定了受益人的,一旦保险事故发生,被指定的受益人将取得保险赔偿金。这是投保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所作的赠予,属于投保人生前已处分的财产,它不是投保人的遗产,已成为受益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继承,也不能用来偿还投保人生前的债务。因此,作为受益人,张先生的女儿不必把父亲的身故理赔金用来归还张先生生前所欠的债务。

保险金不征遗产税

刘先生夫妇拥有几百万元资产,夫妇俩膝下有一子,他们希望自己百年后,儿子能继承全部财产。但令两人担心的是,如果几年后国家开征遗产税,这些资产就要付出数额庞大的遗产税。

怎样才能把自己的资产,到时候能在既合法又不用缴纳遗产税的情况下,顺利让渡到儿子名下?刘先生夫妇请教理财专家。后者的建议是把资产“变”成人寿保险,并把他们的儿子定为受益人,这样就能满足夫妇俩的愿望。

点评:根据当前的法律规定,任何保险金所得都是免税的。如果刘先生夫妇把自己的资产“变”成人寿保险,就会达到避税目的。他们可把两人中任何一方作为投保人投保生存保险,或者为儿子投保教育金保险,指定儿子为受益人。这样,一旦保险满期,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就会自然让渡到儿子名下。

当然,刘先生夫妇还可以作为投保人,投保高额终身寿险,把夫妇俩任何一方作为被保险人,同样把儿子指定为受益人,那么在夫妇俩百年后,其子也能得到保险金。

保险金不作遗产分割有讲究

5年前,还是单身的马小姐投保了某保险公司15万元的一款意外人身险产品。当时,她在保险合同中的受益人一栏,填写了“法定”。而今年初,马小姐不幸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保险公司认定属保险责任,于是准备给付15万元的赔偿金。但没想到,在保险金的分配问题上出现了分歧。

原来,马小姐去年结了婚。如此一来,这笔赔偿金究竟应给其父母,还是她的爱人,还是双方按比例分配,就在这些利益相关者中发生了纠葛。马小姐的父母认为,女儿投保时尚属单身,填写“法定”的本意就是以父母作为受益人,而马小姐的爱人则认为,既然他们已经结婚,所以作为丈夫,自己才是马小姐的法定继承人。双方闹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由于马小姐当初在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栏内填写“法定”,属不确定受益人,故该笔保险金作为她的遗产,由马小姐的父母和丈夫按照《继承法》等额分割继承。

点评:生活中,常有许多投保人为避免日后发生家庭纠纷或者只是由于未考虑周全,就会在人身保险合同的受益人栏中填写“法定继承人”、“法定”或干脆什么都不写。殊不知,这样恰恰就为今后的保险理赔或财产继承埋下了麻烦的“种子”。

虽然保险公司接受“法定继承人”之类的填写,但根据《保险法》规定,指定是受益人产生的惟一先决条件。法定继承人不是指定产生的,故不具备受益人的一般特征。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视为“没有指定受益人”,而是应按规定将保险金作为遗产进行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人疑惑,这不正和被保险人或投保人的意愿不谋而合吗?不都是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取得死亡保险金吗?其实不然,因为此时保险金的性质已经被转为遗产,继承人有可能要承担一些意想不到的费用。在实际操作中,多数保险公司为了“安全”起见,一般都会要求所有保险金申请人出具遗产继承的相关公证书,方可确定法定继承人。如此一来,继承人又需要承担一笔不菲的公证费。

买保险的趸交期交

向银行贷款不易,很多人买东西一次性付款,因为不但省利息,还能省事,但如果是买保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会有什么区别利弊呢?下面明星保险就来说说。

趸交比期交更划算

据新华人寿湖南分公司银行业务部唐海霞介绍,在该公司银代渠道,趸交比期交占比更高。“这和银代渠道针对的人群有关,比如客户刚好有一笔闲置资金。最重要的是和目前的消费者购买习惯有关。消费者往往喜欢短、平、快的理财产品,因此喜欢一次性付款和缴费时间短的保险产品。”

消费者怕麻烦的顾虑未尝没有道理,近日有媒体报道了一则消息:一消费者购买的一份已交了12年的保单,由于逾期2年未交费,本可以到80岁领取30万元的保单永久失效,化为乌有。可见,分期交费也怕中途打岔,而趸交则不会有这种情况。

除开方便,趸交还有费率便宜的优点。以新华一款分红险为例,对一个30岁的男性,保额1万元对应的保费,选择趸交的保费为7037元,如果选择20年期交,保费为481元/年,20年累计交纳9620元,比趸交保费高了37%。

以小博大的险可选长期交

与趸交类似,同一款产品,选择交费期限短的交费方式往往更便宜。近日因女儿准备报考外地的学校,为女儿投保的彭女士长了“心眼”。她坚持认为,资金购买力是关键:“上世纪90年代我买了份5年期重疾险,虽然比20年期便宜点,但那时候的钱多值钱啊,省下来做点投资也比放在保险公司好。”

除开资金的时间价值,唐海霞还表示,趸交保费虽更便宜,但对于部分保障型险种如重疾险她往往建议期交。第一,分期付款对消费者的压力更小。第二,消费者可以将资金放在多个篮子里进行资产配置。“对大多数家庭而言,保险只是资产配置的一种手段,如果占用资金过多,流动性要求高的消费者显然并不合适。”

此外,还有保费豁免的问题。“比如消费者买了一款重疾险,投保后第二年就出险,保险公司将给付赔偿金,相应地后面的保费就不必要交了。”

视投保目的选交费方式

时下许多保险产品提供多种交费方式,除了一次性付清保费的趸交,年交又有10年、15年、20年、30年交,及交至55岁、60岁、65岁和终身交之分,选择多得让人无从下手。有业内人士表示,自从去年银监会公布90号文之后,保险公司不能在银行驻点,加上连续上调存款准备金率,银行职员疲于奔命拉存款,消费者较难获得专业的保险讲解服务。

选定险种后,消费者面对各种交费方式该如何选择呢?专家表示,若投保是以防范风险、保障利益为目的,建议选择时间较长的交费方式。交费期越长,分摊在每一年中的保费越少,就能用尽量少的投入,转移可能发生的较大风险,如人寿险、重疾险等险种。若投保的目的是为养老,买的是养老险、两全险等储蓄性险种,经济能力许可时不妨考虑较短的交费期。因为相同的保额交费期较短,总的支付金额也较少。

拼车出行如何避开保险盲区?

由于可以分摊过路费、油费,减少疲劳驾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拼车出行。虽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也会有各种问题,明星保险来说说拼车出行如何避开保险盲区?

“拼车”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遭拒赔

前些天,赵先生在网上找到一位老乡“拼车”从老家回深圳,路上发生追尾,头被撞破了。由于是双方自愿“拼车”,赵先生没有拿到什么赔偿,所幸擦伤并不严重。

对此,一位保险专家分析指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下,无论是提供车辆的车主一方,还是搭乘顺风车的乘员,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都有可能因为“拼车”的行为本身,不得不承担无法得到保险理赔的法律风险。

对车主来说,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给私家车的保单上,都有一款不可逾越的“免责”条款———那就是如果车主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私自改变了车辆用途,若发生事故就属于“免责”范围。而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拼车”行为,搭乘者都会向车主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平摊油费或过路过桥费。

虽然车主主观上并不是将私家车用以载客赚钱,但由于目前运管部门未能就这种允许他人以付费方式搭乘车辆前往目的地的行为,出台明确的界定标准,因此“拼车”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改变车辆用途,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而对于搭乘者来说,一旦在“拼车”途中发生伤人事故,也很难得到足够的保障。据苏黎世保险专家介绍,这是因为绝大部分车主在为爱车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外,不会想到还需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拼车”时出了事故,而正巧又是搭乘者受伤,那么在超出交强险的保额之外,搭乘者通常是无法得到商业险部分的赔偿的。

另外,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表面来看,可对拼车人进行赔付,但是该类车险“责任要约”中明确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搭乘人还是很难获得赔偿。虽然在理论上伤者可向车主进行索赔,不过由于“拼车”行为在法律界定性模糊,就算到法院打官司,能否胜诉也是问题。

可选择保障“拼车”风险的旅行险

“我不喜欢‘拼车’,因为曾目睹‘拼车’出了车祸,谁都不想负责的一幕。”在“58同城”论坛上,网友“裙摆飘飘”这样说。

对此,苏黎世保险专家建议,为了预防拼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主和拼车的人都应该预先购买旅行意外险。

据了解,各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基本上以一年期为主,保费、保额有很多档次,保费从50元、100元到120元不等,可提供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保障比较全面。但需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范围会有所差别,有些明确了“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才赔偿,私家车仍不在保障范围内;还有的险种只赔身故、残疾或烧伤,不保意外医疗。

而专门针对假期自驾出行,或拼车同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些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自驾车旅行保险,如苏黎世保险的“九州伴我行”自驾车旅行保险产品。如果上述赵先生提前购买了此产品,对于他因车辆追尾造成的头部撞伤,是可以通过保险来报销一些医疗费用的。以保障时间为一天、保费为10元的产品为例,一般最多可报销一万元的医疗费。另外,除了对被保险人自身的意外及急性病伤亡、医疗等常规风险提供保障,还特别保障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的对乘车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通常而言,此类保险往往保费低、保障期间短、保障责任具有针对性,性价比较高。此外,“九州伴我行”还额外延伸保障外出期间家里因无人照看发生的盗抢损失,免除游子回家期间的后顾之忧。

保险专家“拼车”出行有窍门

抛开那些借 “ 拼车 ” 之名非法营利的 “ 黑车”,“拼车”出行既经济实惠,又舒适便捷,看上去似乎都很美。但在现实中,“拼车”族们却有不少烦恼,特别是三两好友出行互助遭遇意外,有人利益受损时,风险分担界定往往成为棘手问题。而且,由于对“拼车”行为是否带有经营性质的定性存在争议,定性不同,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理赔有很大差别。

为最大限度减少“拼车”风险,保险专家给“拼车”族提出五点建议:

一、最好和自己熟悉的朋友进行“拼车”,出行前务必仔细核实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该车的性能和保险情况,不建议和陌生人“拼车”;拒绝黑车,切勿超载。

二、如果是朋友同行,建议在往返途中,最好不发生任何金钱交易,以免落下“私车运营”的嫌疑,想给朋友贴补油钱、买路费,过后有的是机会;如果是网友同行,最好事先签订一份书面的《拼车协议》,明确约定发车地点、时间、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间,路途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费等如何承担,以及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三、同车最好安排两名有驾照的朋友,以避免疲劳驾驶,相互敦促安全事项。

四、出行前,最好事先通知家人,让家人知道“拼车”伙伴的情况,同时要提前购买相应的保险,将风险降到最低。

五、一旦遭遇人身、财产损害,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留存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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