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出行如何避开保险盲区?
由于可以分摊过路费、油费,减少疲劳驾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拼车出行。虽然给人们带来了很多便利,但是也会有各种问题,明星保险来说说拼车出行如何避开保险盲区?
“拼车”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遭拒赔
前些天,赵先生在网上找到一位老乡“拼车”从老家回深圳,路上发生追尾,头被撞破了。由于是双方自愿“拼车”,赵先生没有拿到什么赔偿,所幸擦伤并不严重。
对此,一位保险专家分析指出,在我国现行的法律环境下,无论是提供车辆的车主一方,还是搭乘顺风车的乘员,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都有可能因为“拼车”的行为本身,不得不承担无法得到保险理赔的法律风险。
对车主来说,几乎所有保险公司给私家车的保单上,都有一款不可逾越的“免责”条款———那就是如果车主没有告知保险公司私自改变了车辆用途,若发生事故就属于“免责”范围。而在现实中,几乎所有的“拼车”行为,搭乘者都会向车主支付一定数额的钱款以平摊油费或过路过桥费。
虽然车主主观上并不是将私家车用以载客赚钱,但由于目前运管部门未能就这种允许他人以付费方式搭乘车辆前往目的地的行为,出台明确的界定标准,因此“拼车”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私车营运、改变车辆用途,而被保险公司拒赔。
而对于搭乘者来说,一旦在“拼车”途中发生伤人事故,也很难得到足够的保障。据苏黎世保险专家介绍,这是因为绝大部分车主在为爱车购买车辆交强险、商业三者险外,不会想到还需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所以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如果“拼车”时出了事故,而正巧又是搭乘者受伤,那么在超出交强险的保额之外,搭乘者通常是无法得到商业险部分的赔偿的。
另外,车上人员责任险主要针对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表面来看,可对拼车人进行赔付,但是该类车险“责任要约”中明确规定,“非营业性的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因此,搭乘人还是很难获得赔偿。虽然在理论上伤者可向车主进行索赔,不过由于“拼车”行为在法律界定性模糊,就算到法院打官司,能否胜诉也是问题。
可选择保障“拼车”风险的旅行险
“我不喜欢‘拼车’,因为曾目睹‘拼车’出了车祸,谁都不想负责的一幕。”在“58同城”论坛上,网友“裙摆飘飘”这样说。
对此,苏黎世保险专家建议,为了预防拼车发生意外所造成的损失,车主和拼车的人都应该预先购买旅行意外险。
据了解,各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基本上以一年期为主,保费、保额有很多档次,保费从50元、100元到120元不等,可提供意外身故保障、意外残疾保障,保障比较全面。但需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的保险保障范围会有所差别,有些明确了“乘坐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商业运营的交通工具发生意外”才赔偿,私家车仍不在保障范围内;还有的险种只赔身故、残疾或烧伤,不保意外医疗。
而专门针对假期自驾出行,或拼车同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些保险公司适时推出了自驾车旅行保险,如苏黎世保险的“九州伴我行”自驾车旅行保险产品。如果上述赵先生提前购买了此产品,对于他因车辆追尾造成的头部撞伤,是可以通过保险来报销一些医疗费用的。以保障时间为一天、保费为10元的产品为例,一般最多可报销一万元的医疗费。另外,除了对被保险人自身的意外及急性病伤亡、医疗等常规风险提供保障,还特别保障被保险人在驾驶过程中造成的对乘车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
通常而言,此类保险往往保费低、保障期间短、保障责任具有针对性,性价比较高。此外,“九州伴我行”还额外延伸保障外出期间家里因无人照看发生的盗抢损失,免除游子回家期间的后顾之忧。
保险专家“拼车”出行有窍门
抛开那些借 “ 拼车 ” 之名非法营利的 “ 黑车”,“拼车”出行既经济实惠,又舒适便捷,看上去似乎都很美。但在现实中,“拼车”族们却有不少烦恼,特别是三两好友出行互助遭遇意外,有人利益受损时,风险分担界定往往成为棘手问题。而且,由于对“拼车”行为是否带有经营性质的定性存在争议,定性不同,发生事故时保险公司理赔有很大差别。
为最大限度减少“拼车”风险,保险专家给“拼车”族提出五点建议:
一、最好和自己熟悉的朋友进行“拼车”,出行前务必仔细核实司机的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该车的性能和保险情况,不建议和陌生人“拼车”;拒绝黑车,切勿超载。
二、如果是朋友同行,建议在往返途中,最好不发生任何金钱交易,以免落下“私车运营”的嫌疑,想给朋友贴补油钱、买路费,过后有的是机会;如果是网友同行,最好事先签订一份书面的《拼车协议》,明确约定发车地点、时间、路线、预计到达的时间,路途中发生的油费、过桥费等如何承担,以及行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如何承担等。
三、同车最好安排两名有驾照的朋友,以避免疲劳驾驶,相互敦促安全事项。
四、出行前,最好事先通知家人,让家人知道“拼车”伙伴的情况,同时要提前购买相应的保险,将风险降到最低。
五、一旦遭遇人身、财产损害,应及时报警并收集、留存证据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